非小细胞肺癌手术切除的原则

1、如患者生理功能上可以耐受,非小细胞肺癌手术切除的规范术式是肺叶切除术或全肺切除术;

2、切除 N1 和 N2 组淋巴结,并分组送检,至少应切除 3 个 N2 组共计 6 枚淋巴结,或系统性淋巴结清扫;

3、如患者生理功能上无法耐受根治性手术,可以选择局限性切除;

4、在满足上述肿瘤根治性原则的基础上,电视胸腔镜手术可以作为开胸手术的替代;

5、保留肺组织的解剖性手术(袖式切除),如可满足根治性原则,优先于全肺切除术;

6、如果患者生理功能无法耐受手术,对于 I 期和 II 期的患者,建议性根治性放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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